根據海關發布消息,近日,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查獲兩起旅客利用電動代步車改裝藏匿茅臺酒及化妝品進境案。7月4日10時25分許,旅客駕駛電動代步車經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海關“無申報通道”進境,被現場關員截查。關員察覺其代步車電池盒裝載位置異常,且重量有異。經進一步檢查,發現車后側設置了一個偽裝用的假電池盒,內部已被挖空,并整齊碼放了4瓶茅臺酒。
類似情況之前也出現過。6月30日,閘口海關截查駕駛電動代步車進境的旅客,在車座位下方兩個已挖空的電池盒內查獲茅臺酒5瓶及化妝品12件。
上述行為,屬于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規定,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是走私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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