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
甲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某海關申報出口報關單項下雙肩背包4280個,商品編4202129000(出口退稅率13%),CIF總價63729.2美元。經查驗并鑒定,實貨為戰術背包,軍用特征明顯,應屬《軍品出口管理清單》(以下簡稱《清單》)項下A類通用裝具,須憑軍品出口許可證報關出口。海關認定甲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
案例二
乙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某海關申報出口一票“芳綸無緯布”,申報數量70.86千克,商品編碼5603949000,總價3032.8美元。經查,實貨屬于《清單》第13.4項下用于生產防護裝具的特種原材料,須憑軍品出口許可證報關出口。海關認定乙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
二、軍品及軍品出口
我國對軍品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物項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在具體管理體制上,我國軍品出口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根據分工進行管理,主要管理內容包括審批軍品出口專營資格、軍品出口立項、軍品出口項目、軍品出口合同,核發軍品出口許可證,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對軍品出口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軍品出口管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等。
所謂軍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用于軍事目的的裝備、專用生產設備以及其他相關貨物、技術和服務。軍品出口,是指用于軍事目的的裝備、專用生產設備及其他物資、技術和有關服務的貿易性出口。軍品貿易公司是指依法取得軍品出口經營權,并在核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軍品出口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軍品貿易公司在軍品出口前,應當憑軍品出口合同批準文件,向國家軍品出口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軍品出口許可證。我國禁止個人從事軍品出口經營活動。
如何判斷出口貨物是否為軍品,是否需要辦理軍品出口許可證?首先,從用途和使用目的上來看,需符合上述軍品概念所稱“用于軍事目的”的,具有軍用特征,是有實際軍事應用價值,并且是專門為軍事目的而設計或改進的產品。其次,根據《軍品出口條例》的規定,軍品出口納入軍品出口管理清單。軍品出口管理清單由國家軍品出口主管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凡列入《清單》范圍的,均在實施軍品出口管制范圍內。清單按照武器裝備的常規分類方法,分為輕武器、火炮及其他發射裝置、軍事工程裝備與設備等十四類,上述十四類每一大類又劃分為若干小類,構成了以武器定義、武器種類、武器主要系統或部件以及與武器裝備直接相關的零部件、技術和服務四個層面為主體的框架體系。針對軍品出口許可證問題,我國對于軍品出口實施專營制度。根據《軍品出口條例》,軍品出口經營權由國家軍品出口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國防科工局、軍委裝備發展部負責辦理軍品出口許可經營權和經營范圍審批事項。出口許可經營權和經營范圍的申請人必須是軍工國有企業或軍品出口主管部門指定和認可的企業,需滿足軍品出口立項審批、軍品出口合同審批的條件且沒有不予許可的情形存在。
《清單》中既包括顯而易見的各種槍械、彈藥、軍艦戰機、坦克、裝甲車輛外,又包括防彈背心、皮靴、迷彩布、軍用帳篷、雨衣、背架、軍用背包等等類似日常用品而不易辨別的產品,此外,其他各類有實際軍事應用價值,并且是專門為軍事目的而設計或改進的產品以及生產產品的特種原材料和輔料都會被納入其中,這就要求企業在出口的過程中需要審慎判斷。上述案例1中甲公司申報出口的雙肩背包,經鑒定認為屬于《清單》第十三類“后勤裝備、物資及其他輔助軍事裝備”項下的A類通用裝具的戰術背包,甲公司因未取得軍品出口許可證而導致行政處罰。乙公司也因把該類第13.4項下“用于生產防護裝具的特種原材料”當作普通芳綸無緯布出口而違反了軍品管理規定。
三、出口軍品未提供許可證的法律后果
根據《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卑咐械募坠?、乙公司無證出口管制物項(軍品),違反了《出口管制法》對于軍品出口需許可證的要求,被行政處罰。
根據《出口管制法》第四十條:“出口管制違法行為,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處罰的,由其依照本法進行處罰?!笨梢?,國家實行統一的出口管制制度,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出口管制有關工作。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協作規制企業出口管制物項問題。
四、軍品出口風險提示
1.熟悉管制內容,避免違規出口
《出口管制法》對管制的對象、主體進行了規定,其中軍品屬于重要的監管內容。實踐中,有的企業并非有意違反軍品管理規定出口軍品,而是對相關規定不了解而觸碰了紅線,還有的企業未經辦理許可而出口了警用裝備,這些都是出口企業要重點防范的風險。因此,企業一般可通過出口管制清單、出口臨時管制決定、禁止出口管理目錄三個方面層層確認管制內容。例如企業在出口某軍用材料時,在出口管制清單上未查詢到該材料信息,便可查找是否有該材料的出口臨時管制決定公告。出口臨時管制決定事實上彌補了出口管制清單的不足,順應國際情勢變更和國家政策變化,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因而熟悉管制內容,對出口企業合規經營有重要作用。
2.遵守管制規范,合規經營
企業必須嚴格依法依規從事管制物項的出口經營活動。首先,對于要求取得出口經營資格的,必須依法取得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及時跟進政策規定;其次,出口經營者應當按照《出口管制法》十二條、十九條的要求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許可,獲得管制貨物的出口許可證;最后,根據《出口管制法》第十五條:“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提交管制物項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文件,有關證明文件由最終用戶或者最終用戶所在國家和地區政府機構出具?!背隹诮洜I者需滿足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的管制規范要求,不得違反規定與列入管控名單的進口商、最終用戶進行交易。
3.知曉違法后果,審慎經營
《出口管制法》對違反規定,不遵守規范的出口經營者,規定了各項行政處罰,有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此外,針對受罰企業有經營禁止的處罰,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在五年內不受理其提出的出口許可申請。針對受罰企業有關責任人員從業禁止的處罰,可以禁止其在五年內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因出口管制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從事有關出口經營活動。特定情形下,經營者出口國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或者未經許可出口管制物項除面臨行政處罰外,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而經營者遵守法律規定審慎對待貨物出口事項,合規經營方能長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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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研究領域為海關法、國際商法。具有海關法、環境行政案件實習經歷,曾參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原理與實務》一書編撰、榮獲“新道杯”商業賽省獎,法律服務中心編輯部優秀編輯等獎項稱號?,F致力于海關領域法律服務,專注于海關刑事辯護、海關行政爭議解決、邊境貿易合規等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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